舟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調整新市民、青年人、產業工人等貸款政策的通知
各分中心、市中心相關處室:
為進一步優化公積金使用政策,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定保障作用,加大對剛需群體的政策傾斜度,現就調整新市民、青年人、產業工人貸款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產業工人安居,切實解決此類群體住房困難問題。新市民、青年人(35周歲以下)、產業工人等群體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貸款額度可上浮20%。
新市民:未獲得本市戶籍或獲得本市戶籍不滿三年的繳存人;(通過共享數據獲取戶籍信息,獲取不到的由繳存人提供)
青年人:35周歲以下;
產業工人:在第一產業的農場、林場,第二產業的采礦業、制造業、建筑業和電力、熱氣、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以及第三產業的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和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行業中從事集體生產勞動,以工資收入為生活來源的工人。(以業務系統中登記的單位所屬行業為準)
二、支持多孩家庭改善居住條件。對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貸款額度可上浮50%。
所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上浮比例不疊加計算。
舟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