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我省企業年金加快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擴大年金制度覆蓋范圍”的要求,促進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協調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養老保險需求,根據《企業年金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現草擬我省促進企業年金加快發展有關問題通知如下,如有意見,可聯系我廳養老保險處,聯系電話:0591-87615083,傳真:0591-87610935。
一、指導各類功能區建立企業年金。引導各類功能區(工業園區、開發區)管委會把建立企業年金作為吸引人才的重要抓手,積極創造條件,指導駐區企業及其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對功能區(工業園區、開發區)尚未單獨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可由功能區(工業園區、開發區)管委會牽頭統一發起所屬片區人才企業年金計劃,為駐區企業的科研創新團隊成員、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員等群體先行建立企業年金。駐區企業通過民主程序確定參加人員范圍、資金籌集與分配、權益歸屬等。各地可選擇1-2個功能區開展試點,以點帶面推動企業年金擴面。有條件的園區可探索實施自動加入機制。
二、推動國有企業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國有企業要率先垂范,把建立企業年金作為深化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的重點內容和提升企業競爭力、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重要措施。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原則上要建立企業年金,加快推動實現企業年金全覆蓋。
三、大力支持民營企業建立企業年金。鼓勵民營企業建立覆蓋全員的企業年金,對暫時不具備為全部職工建立企業年金的,可先行為科研創新團隊成員、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員等群體建立企業年金,并逐步擴大企業年金覆蓋范圍。
四、支持機關事業單位為其編外人員建立企業年金。高校、醫院等機關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經本單位黨委(黨組)研究確定,可以為其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分類分批建立企業年金。
五、持續推動各類社會組織建立企業年金。鼓勵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各類社會組織,把建立企業年金作為增強社會組織競爭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積極為工作人員建立企業年金。鼓勵教育培訓、醫療服務等民辦非企業單位,率先為工作人員建立企業年金。
六、探索勞務派遣人員建立企業年金。勞務派遣人員建立企業年金原則上由勞務派遣公司統一發起建立,其企業年金方案適用于各用工單位勞務派遣人員。各用工單位可在勞務派遣公司企業年金方案框架下,制定本單位勞務派遣人員分類分批建立企業年金實施細則,對企業年金有關條款進一步細化和明確后,由各用工單位、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公司三方確定。
七、簡化企業年金備案程序。已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用人單位,要發揮好職工(代表)大會集體協商的作用;暫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民營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可通過郵件、公示等形式告知職工,聽取意見和建議。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地原則上與各用人單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保持一致,除中央屬、省屬企業外,其余用人單位可在參保地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由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出具年金方案備案復函。
各地要從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構建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意義,增強推進企業年金工作、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積極會同國資、教育、衛健、民政、工商聯、金融等相關部門,強化協調溝通,明確工作責任和要求,積極探索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的方式方法,形成推進企業年金發展的工作合力。要做好企業年金政策宣傳和解讀,充分調動用人單位和年金管理機構的積極性、主動性,及時總結企業年金的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切實提升企業年金政策知曉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