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以后出租房屋稅率多少?
營改增以后,一般納稅人出租房屋增值稅稅率11%,2018年5月1日以后降為10%;小規模納稅人出租房屋適用征收率5%;其他個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稅征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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