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作廢應如何購買新發票?
根據征管流程規定:納稅人發生丟失、被盜發票事件的,應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辦理相應的掛失手續。
具體:納稅人發生發票遺失、被盜等情況時,應按規定程序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失,如果丟失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需要向《中國稅務報社》刊登“遺失聲明”;如果丟失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需要向報紙媒體刊登“遺失聲明”。并向稅務機關報告,填報《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掛失/損毀發票清單》(1份),除需提供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陳述事實經過的書面報告
(2)提供公安部門受理報案的有關材料
根據上述規定,貴單位將作廢的發票丟失,應該先按上述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掛失手續,然后憑《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掛失/損毀發票清單》等證明購買新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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