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業務應開具什么發票?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由出租人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并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的使用權。租期屆滿,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一般由承租人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主要包括直接租賃、售后回租、杠桿租賃三種形式。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將融資租賃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明確了融資租賃企業銷售額,但于2016年3月23日下發的《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中,將融資租賃行業增值稅稅率劃為三種:不動產融資租賃按11%征收;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按17%征收;融資性售后回租視同貸款,按6%征收。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融資租賃業務應開具什么發票】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