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專用發票未附發票清單能否抵扣?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因此未附發票清單,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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