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建筑單位差額預繳增值稅的依據是什么?
按照《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規定,建筑業采用簡易計稅的情況下,建筑企業總包扣除分包差額計稅,即按照(總包額-分包額) ÷(1+3%) ×3%.在工程施工所在地進行預繳增值稅和在建筑企業注冊所在地零申報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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