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按何種稅目繳納增值稅?
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的規定,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屬于貸款服務,應按照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融資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的企業后,從事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試點納稅人根據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可繼續按照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注】這說的是簽訂合同的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可不是提供服務的日期為準。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按何種稅目繳納增值稅】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