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加計抵減如何計算?
1)抵減額的計算
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
當然本身的進項不能抵扣的,就更不要談什么加計了。如果已經計算了抵減額,需要做還原。
2)應納稅額的計算
如果在沒有抵減前,應納稅額已經是小于等于零了,也就是說本期進項大于銷項的,根本不用納稅,那么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抵減;
如果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大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額從抵減前的應納稅額中抵減;
如果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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