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金融資產的增值稅如何計算?
(三)銷售額的基本規定
財稅[2016]36號附件2第一條第(三)項第3目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后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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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轉讓金融資產應交增值稅的問題
營改增之后轉讓金融資產是需要繳納增值稅了,而且是差額征收,即買賣的價差.你的分錄是不對的,應該是:借:銀行存款貸:投資收益 應交稅金--增值稅交易性金融資產.
金融商品轉讓業務的增值稅處理方法略解?
金融商品主要指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各種金融衍生品,其中,有價證券主要指股票、債券.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購入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持有至到期的,不屬于金融商品轉讓行為.
金融商品轉讓的增值稅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征收率為3%.金融商品轉讓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金融商品所有權轉移的當天.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具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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