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項目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實務中,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發生的住宿費不能進項稅額抵扣,如企業年會屬于福利費,發生的住宿費不能進項稅額抵扣。再如企業招待費中,發生的住宿費不能進項稅額抵扣。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招待、應酬屬于個人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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