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跟銷項的單位一定要開一樣的嗎?
單位和數量不一樣,增值稅可以抵扣,沒有影響。只要在賬務處理的時候按照正確的金額結轉銷售成本就行了。進項發票和銷項發票不一致,如果業務是真實的可以抵扣增值稅,會被稅務局關注。
進項發票的名稱,與銷項發票的名稱不一致,是允許抵扣的。
比如:采購進來的是某原材料和半成品,但通過加工後生產出的產品再銷售出去的貨物名稱必然會有變化,還有其他的直接和簡接費用,因此,立法上不能機械性的規定進項的貨物名稱一定要與銷售貨物的名稱一致才能抵扣。
但是,商業企業單一貨物的專營業務就必須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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