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如何處理?
假設是發票聯及抵扣聯丟失了,那么購買方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憑借銷售方所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假設已認證相符,那么在通過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的審核后,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可以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假設丟失的單單是發票聯,那么專用發票抵扣聯就是記賬憑證,相應復印件應當留存備查.
假設丟失的是抵扣聯,導致了無法認證的后果,那么可以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
假設丟失的是專票的所有聯次,那么可以按照丟失空白專用發票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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