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的發票代碼編碼規則?
(1)10位數代碼
第1-4位代表各省;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印制批次;第8位代表發票種類,普通發票用"6"表示;第9位代表幾聯版,普通發票二聯版用"2"表示,普通發票五聯版用"5"表示;第10位代表金額版本號"0"表示電腦版.
(2)12位數代碼
2017年12月,稅務總局發布公告,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發票代碼從現行的10位到12位.
第1位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種和聯次,其中04代表二聯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05代表五聯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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