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匯總繳納認定類型主要包括哪些?
1.不就地預繳(總機構統一申報納稅,被匯總分支機構不申報、不預繳)
2.按固定預征率或定額稅率預繳(預征率預繳)
3.總分支機構按銷售收入比例分配應納稅額(分攤預繳)
4.總分支機構按固定比例分配應納稅額(重慶未使用)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增值稅匯總繳納認定類型主要包括哪些?】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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