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銷售使用過固定資產如何計算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具體該如何計算,要依據固定資產取得時是否抵扣了增值稅.接下來我們就來學習一下一般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增值稅的計算吧.
一般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增值稅的規定
銷售使用過的稅務處理
計稅公式
1.銷售2008-12-31前購進或自制的固定資產(未抵扣進項稅額)
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也可放棄減稅,依3%納稅,并開專票,增值稅=含稅售價÷(1+3%)×2%
2.銷售2009-1-1后購進或自制的固定資產(購進當期已抵扣進項稅額)
按正常銷售貨物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增值稅=含稅售價÷(1+稅率)×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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