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增值稅發票的處理?
1、同時丟失"發票聯、抵扣聯";丟失"發票聯"或"抵扣聯"
同時丟失"發票聯、抵扣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 注意一般銷售方的記賬聯不要求加蓋發票專用章,如果受票方丟失發票聯合抵扣聯,需要對記賬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后把復印件交付受票方使用),作為記賬憑證、退稅憑證或抵扣憑證.
丟失"發票聯或抵扣聯":丟失"發票聯",納稅人可憑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丟失"抵扣聯",納稅人可用發票聯復印件作為退稅憑證或抵扣憑證.
2、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
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丟失怎么處理未做明確規定.一般情況下,可以用發票聯或抵扣聯等其他聯次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注意:丟失記賬聯一方保存好提供發票復印件一方相關證明,證明要點:與原件一致、加蓋原件保存單位公章或個人簽章.
3、丟失普通發票"記賬聯"
丟失普通發票記賬聯,要取得發票聯復印件,由提供發票聯復印件單位出具相關證明,并由提供人簽章.證明相關要點:與原件核對無誤,加蓋原件保存單位公章或個人簽章.
4、丟失普通發票"發票聯"
文件中沒有明確規定,但實際操作中要取得原開票單位加蓋公章證明且注明原來憑證號碼、金額、摘要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單位領導審批后作為原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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