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可否強制性要求銷售方給購貨方補開發票?
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兩個必要條件:一是購銷雙方都必須是一般納稅人,二是銷售的是應稅貨物.
二、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一定購成偷稅,還要看其是否開具普通發票,是否申報納稅.
三、如銷貨方是一般納稅人,銷售了應稅貨物后未開具發票,也未申報納稅,購貨方可向主管稅務機關舉報,稅務機關除對其進行處罰外,還將強制其補開發票.
由此看來,一般情況下稅務機關不可以強制性要求銷售方給購貨方補開發票,如果是無票收入的話,沒有補開的理由.如果出現第三種特殊情況,那么會稅務機關會強制性要求銷售方給購貨方補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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