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湖北省黃岡市一家專門經營豬、牛、羊肉的批發企業,對接黃岡市內各大超市。為保障黃岡市民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吃上放心肉,我們想方設法從各地調運了大量鮮活豬、牛、羊肉。請問我們銷售給超市的鮮活肉產品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規定,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你單位和各超市企業銷售的鮮活豬、牛、羊肉,可以按規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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