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普通發票稅號寫錯了還可以報銷嗎?
《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
增值稅發票,名稱和稅號,必須準確無誤,才可以進行抵扣,稅號錯了需要作廢重新開具,銷售方,需要收回發票副頁,疊加一起寫明作廢,留好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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