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規定多久的發票不能用?
(1)普通發票的使用期限以發票上印制的開具期限為準;為了避免造成浪費,稅務機關允許納稅人領購的未使用完的、超過開具期限的發票繼續使用;為了加強普通發票的管理,稅務機關實行普通發票三個月驗舊制度,即納稅人領購的發票應自購票之日起三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驗舊.
(2)增值稅專用發票沒有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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