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年收入不超過500萬如何交稅?
營改增的小規模納稅人,開發票一年不超過500萬,還是小規模納稅人;一年內收入超過了500萬元,就要依法被強制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第二十八條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具體是哪個標準,要根據企業的性質判斷. 增值稅試點地區,應稅服務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的,可以申請一般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