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銷售額是否含稅?
月銷售額在免征范圍內,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不含稅,超過了免征范圍,銷售額則會含稅.根據國稅局頒布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五十條規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未達到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免征增值稅.2017年12月31日前,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由于文件中明確指出是小規模納稅人的"月銷售額",第二十三條也寫道:一般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銷項稅額.所以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是指不含稅的銷售額.
只要含稅的金額超過3萬就要上稅了.
增值稅起征點僅適用于財稅的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一條規定的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但不適用于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即:增值稅起征點僅適用于個體工商戶小規模納稅人和其他個人.
納稅人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應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不應僅就超過增值稅起征點的部分計算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