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沒有外經證可以開發票嗎?
不可以的.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選擇上述辦法計算銷售額的試點納稅人,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1.已經繳納增值稅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營改增后補開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603"已申報繳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票";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發票備注欄注明"已納營業稅,完稅憑證號碼xxxx"字樣(省局答疑八).
2.增值稅發票開具錯誤:
2016年5月1日之后,納稅人發現原增值稅發票開具錯誤,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不動產不受此時間限制),同時開具藍字增值稅普通發票;
紅字發票開具時應在備注欄內注明對應原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的代碼、號碼及開具原因.藍字發票開具時應在備注欄注明對應原開具的營業稅發票的代碼、號碼,紅字增值稅發票的代碼、號碼及開具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