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勞務分包開票內容?
1、營業執照或(副本)復印件一份.
2、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一份.
3、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身份證一份.
5、公章.
6、門前稅局的完稅證復印件一份.
7、填寫一式的《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申請審批表》.
8、總包的發票復印件.
9、總包的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
10、三聯《跨區經營項目登記表》.
如果結算款高于合同上的款數,還要工程結算單原件和復印件,原件要加蓋總包的公章.
將以上資料復印件、表單,加蓋公章,交到工程所在地所屬稅局,審核后開具發票(不開完稅證,已由分包代繳).
給回二聯《跨區經營項目登記表》,將其中一聯再交回門前稅局,另一聯自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