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抵扣的專用發票超過一年的可以開紅字充嗎?
不能開紅字發票了.
對認證時已超出360天認證期限的專用發票,由于無法認證,不得申請出具《通知單》,也就是說不能申請開具紅字發票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分析上述規定,尚未交付購買方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發票,必須在"認證期限內"上傳《信息表》的規定已經作廢.
公告中并沒有規定必須在"認證期內",從文件上說超過認證期限未認證的發票也可以開具紅字發票了,雖然可以從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開出,但是超期未認證抵扣,開具紅票后重新開具藍字發票,再行抵扣的行為可能會給企業帶來涉稅風險.所以建議取得所屬稅務機關同意后,再行開具紅字發票.
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因此,對認證時已超出90天認證期限的專用發票,由于無法認證,不得申請出具《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