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有哪些業務可以自行開專票?
住宿業、建筑業、鑒證咨詢業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業務范圍不局限于住宿業小規模納稅提供住宿服務、建筑業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以及鑒證咨詢業小規模納稅人提供鑒證咨詢服務.因為,在實際業務中,上述三類行業小規模納稅人可能會發生兼營行為,因此,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提供住宿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票的,都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鑒證咨詢業小規模納稅人提供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咨詢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票的,也可以自行開具;建筑業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票的,也需要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