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充值發票能抵扣進項稅額嗎?
根據《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17年第66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規定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后,應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登錄本省(區、市)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信息.
從上述可以看出,取消了計算抵扣,改為了認證抵扣,根據增值稅的抵扣原則,沒有繳稅是不允許抵扣的,所以不征稅的發票,不可以計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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