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已開發票如何處理?
發票是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合同終止已開發票,可以申請開具紅字發票.
對于一般納稅人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由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銷貨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開具紅字發票.
對于銷貨方提出申請的,可由銷貨方主管稅務機關直接根據納稅人填報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銷貨方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一一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