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歸檔后還需要打印紙質版保存嗎?
《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關于規范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財會〔2020〕6號)規定:
"一、本通知所稱電子會計憑證,是指單位從外部接收的電子形式的各類會計憑證,包括電子發票、財政電子票據、電子客票、電子行程單、電子海關專用繳款書、銀行電子回單等電子會計憑證.
……
五、符合檔案管理要求的電子會計檔案與紙質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電子會計檔案可不再另以紙質形式保存."
因此,電子發票歸檔保存的,可以不再打印紙質版另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