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增值稅申報表如何申報?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預繳稅款方式可分為兩種:
(一)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的預繳稅款,包括:
1.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
2.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3.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
此種方式預繳的稅款,申報時應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其中第4列本期實際抵減稅額第2、3、4、5行之和,應小于等于當期申報表主表第24欄應納稅額合計,本期實際抵減稅額應同時在申報表主表第28欄①分次預繳稅額欄次反映,當期不足抵減的部分應填入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第5列期末余額欄次,即當期應抵減稅額大于應納稅額時,應結轉下期抵減.
(二)不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的預繳稅款,如:分次預繳、延期申報預繳、輔導期一般納稅人二次購票預繳等.此種方式預繳的稅款,申報時直接填寫在申報表主表第28欄①分次預繳稅額欄次,大于當期應納稅額時,可申請辦理退稅或抵減下期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