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金額太大分幾個月抵扣可以嗎?
不可以.
新上線使用的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企業版)的發票抵扣勾選模塊,允許納稅人在"有效稅額"欄次填寫該張發票的部分稅額,并確認抵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張發票選擇了部分勾選,則代表確認了這張發票只抵扣有效稅額,發票的狀態就變成"已抵扣",當前所屬期申報繳稅后或申報期結束后,這張變成"已抵扣"的發票剩下的稅額肯定也就不能再次進行勾選抵扣了.
同樣,納稅人通過"發票不抵扣勾選"模塊選擇確認申報期內不抵扣的進項發票,選擇了"不抵扣",在當前所屬期申報繳稅后或申報期結束后,該張發票在以后的申報期當然也就不能重新再被抵扣勾選.
也就是,如果選擇了"部分抵扣"或"不抵扣",該所屬期申報繳稅后或者申報期結束后,對應發票不能再次選擇抵扣.
有網友會問,既然某張發票的部分稅額抵扣后,剩余的那部分進項稅額以后不允許再用于抵扣,那為何要設置"抵扣勾選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有效抵扣稅額或不抵扣"即"可更改有效稅額功能"這一新功能呢?
在實務中,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增值稅扣稅憑證,某份扣稅憑證對應的全部進項稅額中,有時會存在部分稅額不能抵扣的情形,如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或者購進的貨物、服務中有部分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對應的進項稅額應劃分抵扣與不抵扣(規定允許全額抵扣的除外),就會出現例如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進貨物或服務,部分進項稅額按相關政策可以抵扣、另一部分進項稅額按相關政策不得抵扣的情形.
以往遇到這類情形,納稅人一般是先整張發票認證后,再做進項稅額轉出.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企業版)推出"可更改有效稅額"功能后,意味著企業只需抵扣該部分抵扣金額,不用再多一步進項稅額轉出.
選擇勾選的發票后,系統會將有效稅額轉變為可編輯狀態,系統默認的有效稅額為該張發票稅額,納稅人可修改并輸入實際發生的有效稅額,輸入的有效稅額大于零但小于或等于發票稅額.這樣,由于有了"可更改有效稅額"功能,納稅人只需抵扣輸入的實際發生的有效稅額,不用再做進項稅額轉出(另有特殊規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