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1.自2019年4月1日起(即相關抵扣憑證日期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際旅客運輸服務,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納稅人提供國際旅客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政策.相應地,購買國際旅客運輸服務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3.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
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定,目前暫允許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