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填報?
掛賬留抵稅額的填報是申報表主表填報的主要難點.具體填寫簡單介紹如下:
上期留抵稅額按規定須掛賬的納稅人是指試點實施之日前一個稅款所屬期的申報表第20 欄"期末留抵稅額""一般貨物、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大于零,且兼有營改增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的納稅人.即在試點實施之日前,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 號)(以下稱《增值稅暫行條例》)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截止到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需要進行掛賬處理.
依法誠信納稅是納稅人的義務和覺悟,企業避稅方式有很多,然而合理報稅才是企業節稅、避稅的最佳選擇.今天在這里就為大家推薦一個合理合法的稅收政策,只要將企業注冊在有優惠政策的稅收地(注冊式,不用實地辦公),兩種方式:
1、有限公司(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根據地方財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財政扶持獎勵;企業所得稅按照地方財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財政扶持獎勵(納稅大戶,一事一議!).
2、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伙企業(一般納稅人):這種方式是對于缺乏或無法取得進項的企業,可以注冊成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對所得稅進行核定征收,所得稅稅率可降低至0.5%-3.5%,其增值稅還有返還獎勵,通過納稅籌劃解決企業成本、個人所得稅、分紅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