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電子發票如何抵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進項稅額,在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中"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欄次中.
通行費電子普通發票起用時間:
1、道路通行費,從2018年1月1日起必須按電子普通發票上的稅額進項抵扣 .
2、高速公路通行費,從2018年7月1日起必須按電子普通發票上的稅額進項抵扣 .
3、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從2019年1月1日起必須按電子普通發票上的稅額進項抵扣.
4、橋、閘通行費,電子發票尚未確定施行時間,仍以紙質發票計算抵扣.
抵扣要求:
1、 須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或至稅務大廳進行勾選認證.
2、 認證期限也為360日.
注意事項:
1、 通過經營性收費公路取得的電子發票為"征稅"發票,可以認證抵扣,通過政府還貸性收費公路取得的電子發票為"不征稅"發票,不可以認證抵扣.
2、 ETC卡或用戶卡充值時,只能開具"不征稅"電子發票,不能抵扣且通行經營性收費公路后不能再開具"征稅"電子發票.
3、 若ETC卡或用戶卡充值時不開具發票,通行經營性收費公路后可開具"征稅"電子發票,可以認證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