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行程單需要注意的事項?
1、《行程單》采用一人一票,不可重復打印,遺失不補.乘客可以在航班起飛前或起飛后7天之內在機票銷售地或機場電子客票服務柜臺領取《行程單》(有個別機場的電子客票柜臺暫不提供打印《行程單》服務).如果該機票未使用,則在一年有效期內都可以打印《行程單》.
2、如遇退票、改期、航班延誤或取消等情況,若旅客已經取得打印過的《行程單》,需將其交回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海航、上航特別規定一般情況下若《行程單》遺失不予辦理退票).
3、乘客可在機場航空公司柜臺按其要求辦理.
建議乘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程單》.如無特殊情況,出行時無須隨身攜帶,以防遺失.乘客也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在航班起飛后7天之內打印《行程單》做報銷憑證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