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在購買電子客票時須注意的事項?
旅客購買電子客票,付款后應向出票單位索取《行道程回單》;《行程單》為一票一單,遺失不補,《行程單》不能任意涂改,旅客應核對《行程單》上的姓名、證件號碼等答所列項目;《行程單》不作為登機憑證,但發生變更時旅客須出示《行程單》原件;退票時旅客必須憑《行程單》原件向原售票部門提出申請;
旅客購買定期客票后未領取《行程單》,一旦又有需要,可以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后7天以內,向原出票單位申請領取.逾期則因民航系統限制,航空公司不負責提供.
旅客購買不定期客票后未領取《行程單》,客票又未使用的,《行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程單》在一年有效期內都可以打印一次.
行程單是《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并按照納入稅務機關發票管理,機票行程單正式上線是旅客購買國內航空運輸電子客票的付款及報銷的憑證.對于行程單來講,它既是專用發票,又是運輸憑證,還是航空運輸合同成立的初步證據和記名式有價證券(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