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面積變小需要開紅字發票嗎?
需要開紅字發票.
我們是一家房地產企業,現在存在一個問題是:
營改增之后,進行面積實測,發現有面積誤差問題,需要退部分款項給業主,但由于銷售是發生在營改增之前,所有收款已開具銷售不動產發票.
現在發生面積誤差需退款,想問下這部分的銷售退回應怎么開具發票以及相關已繳納稅金的稅金如何處理?
因面積誤差需要退款的,可以按不征稅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時應在備注欄內注明紅字發票對應原開具的稅金發票的代碼、號碼及開具原因.之后憑該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及地稅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料向地稅申請稅金稅款退還.
文件依據:
根據《福建省國家稅務局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發票銜接等有關事項的公告》(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2016年第9號)第五條的規定:
"五、試點納稅人2016年4月30日前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已開具發票,2016年5月1日后發生銷售中止、折讓、開票有誤等,且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的,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時應在備注欄內注明紅字發票對應原開具的稅金發票的代碼、號碼及開具原因,不得抵減當期增值稅應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