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平臺上主播收入需要納稅嗎?
在計算主播的稅額的時候,不能夠按照公司薪金所得,也不屬于偶然所得,可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這個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至于在微博問答等等平臺,回答問題的大V(網絡意見領袖),回答問題可以視為一種提供咨詢,那么它也屬于勞務報酬所得的征稅范圍,也可以按照勞務報酬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由誰來繳稅呢?這就要分情況討論了,第一種如果資金是打到平臺賬戶,再由平臺向支付工資薪金一樣,支付給網紅,那么網紅的收入就是平臺支付的,平臺應該代扣代繳.
第二種情況,如果這個錢直接進了網紅的個人賬戶,那就要網紅自己申報繳納了,實際上微博打賞就屬于這種模式,平臺不經手一分錢,按照現行的法律依據是不負有代扣代繳義務的.
納稅的時間和周期是怎樣的?不管是勞務報酬,還是偶然所得,都是可以按次繳稅的,也就是說我可以拿到一次收入繳一次稅,同時也可以按月繳稅.按照現行的稅法,屬于同一事項連續取得收入的勞務報酬所得,是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所有收入為一次來合并繳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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