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每月申報期限是多久?
據現行規定,貨物出口后,需要在出口后90天內申報退稅。一般情況下,只要出口退稅指標允許,退稅審核通過經批準后即可退稅。江蘇國稅
出口企業于2017年度出口的貨物勞務,應于2018年4月18日前辦理出口退(免)稅申報。
出口企業于2017年度出口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應于2018年5月15日前辦理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申報。
如稅務機關已受理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但在2018年5月15日之后審核發現按規定不予退(免)稅的出口貨物,若符合免稅條件,出口企業可在稅務機關審核不予退(免)稅的次月申報免稅。
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規定的,需要辦理延期申報的,應于2018年4月18日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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