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特點
2018-08-22 16:33 來源:中國會計網
(一)稅款?顚S,具有受益稅性質按照財政的一般性要求,稅收及其他政府收入應當納入國家預算,根據需要統一安排其用途,并不規定各個稅種收入的具體使用范圍和方向,否則也就無所謂國家預算。但是作為例外,也有個別稅種事先明確規定使用范圍與方向,稅款的繳納與受益更直接地聯系起來,我們通常稱其為受益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專款專用,用來保證城市的公共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和建設,就是一種具有受益稅性質的稅種。(二)屬于一種附加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與其他稅種不同,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或稅基,而是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三稅”實際繳納的稅額之和為計稅依據,隨“三稅”同時附征,本質上屬于一種附加稅。(三)根據城建規模設計稅率一般來說,城鎮規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設與維護資金越多。與此相適應,城市維護建設稅規定,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或建制鎮的,稅率為1%。這種根據城鎮規模不同。差別設置稅率的辦法,較好地照顧了城市建設的不同需要。(四)征收范圍較廣鑒于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在我國現行稅制中屬于主體稅種,而城市維護建設稅又是其附加稅,原則上講,只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中任一稅種的納稅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這也就等于說,除了減免稅等特殊情況以外,任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這個征稅范圍當然是比較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