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公司將自己開發(fā)的房產以股權投資方式投資到一家銀行分理處,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5號)的規(guī)定,四、 單位、個人在改制重組時以國有土地、房屋進行投資,對其將國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變更到被投資的企業(yè),暫不征土地增值稅。五、上述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不適用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
因此,你公司以自行開發(fā)的房產投資到一家銀行分理處,應當依法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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