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項目需要預繳企業所得稅嗎?
回遷安置房視同銷售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規定:
"二、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一)……
(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三、企業發生本通知第二條規定情形時,屬于企業自制的資產,應按企業同類資產同期對外銷售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屬于外購的資產,可按購入時的價格確定銷售收入."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將房屋作為取得土地的費用支付給土地提供商,已經改變了資產的權屬,應視同銷售繳納企業所得稅.
回遷房或拆遷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舊房改造的政策,將危改區內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遷或安置的政策標準,被拆遷人回遷,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安置房項目需要預繳企業所得稅嗎】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