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投資收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收益確認:
企業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所獲得的現金股利或者債券利息(不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確認為投資收益.
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投資企業按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資產負債日,投資企業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面值和票面利率計提利息時,借機"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上列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時,借機"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或"應收利息"科目.
涉及到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股利 (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投資持股比例),
借:應收利息 (資產負債表日計算的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有哪些?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金融資產,例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的.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取得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或贖回.
(2)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3)屬于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包括三個步驟:
⑴取得
⑵持有期間
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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