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發布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代理機構名單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通告2025年第5號 2025-04-27
根據 《財政部關于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 〉的公告》(2015年第41號)相關規定,經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會同湖北省財政廳、中華人民共和國武漢海關聯合評定,現確定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湖北省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辦理的退稅代理機構。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