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襄陽市稅務局關于調整市區(qū)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征收機關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襄陽市稅務局公告2023年第3號 2023-12-22
按照屬地管理和便民高效原則,為進一步提高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征管效率,切實增強繳納義務人繳費體驗,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 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chǎn)資源專項收入劃轉有關征管事項的通知》(鄂稅發(fā)〔2021〕56號)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市區(qū)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征收機關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市區(qū)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由土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二、《國家稅務總局襄陽市稅務局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chǎn)資源專項收入兩項政府非稅收入項目征管職責劃轉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1號)第二條第一款“稅務部門按照集中原則征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市區(qū)由國家稅務總局襄陽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負責征收”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襄陽市稅務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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