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工資發少了本期如何調整稅前還是稅后?
稅前減項就是計算稅金之前,先從工資當中扣除了,在計算稅金的時候,這部分沒有在納稅基數內,不需要納稅.
稅后減項是在計算扣除完稅金后再從剩余工資中扣除.
稅只扣了一次,扣款順序為 應發工資-稅前扣除項-個稅-稅后扣除項=實發工資.
稅前減項包括個人承擔社保及住房公積金;
稅后減項包括個人借款,違紀罰款等.
按照規范操作是這樣的:基本工資+各項補助及津貼+獎金+保險=全額工資,全額工資-事病假扣薪-個人承擔社保部分=應發工資(以此做為應納稅工資計算個稅), 應發工資-個人借款-罰款=實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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