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發工資如何申報個稅?
在補發工資的當期(月),將"當期應發工資"和"補發工資"合計數作為申報系統中的"收入額";將"當期(月)應納稅額"和"應補繳稅額"的合計數作為申報系統的"應納稅額",其他項目據實填寫,倒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填入申報系統"應納稅所得額",差額在填入申報系統中的"其他扣除".
這樣申報,申報系統不會出現滯納金,也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
特別提示,扣繳義務人須將相關工資薪金的發放、補發資料備齊,以務稅務機關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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