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遷補助算個人所得嗎?
安家費是指工作調動時按財政部門的規定給的安家補助,企業對職工搬家補助不屬于安家費范疇,應并入職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按照企業所得稅費用扣除的相關性原則,安置補助費與企業取得的應稅收入沒有關聯,因此安置補助費不可稅前列支。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用人單位所在市上一年度3倍(含3倍)以內的部分,免征稅。超過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其實我們可以將公司搬遷補助看做是一種經濟補償金,根據經濟補償金額的具體數目,按照經濟補償金額是否在用人單位所在地區上一年度三倍(含三倍)以內的范圍內,若是即可免征個人所得稅。否則則要進行個人所得稅的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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