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成本法是管理公司有限資源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而當管理人員在大公司內大范圍推行這一方法時,面對不斷攀升的成本和員工的不滿,卻只能半途而廢。現在他們應該再試一試這種方法。因為新的時間驅動作業成本法( time-driven ABC )比老的作業成本法更能反映錯綜復雜的實際情況,功能和準確性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它反而簡化了公司的作業成本財務核算系統,實施起來更為容易。
按照這套方法,管理人員們可直接估計每項事務、每個產品或客戶所花費的資源,而不是先將資源成本分攤到各項活動上,然后再分攤到各個產品或客戶上。 對于每一類資源,公司只需估計出兩個參數:一是單位時間所投入的資源能力的成本,或者稱為單位時間產能成本( cost per time unit of capacity ,這個數字通常可以用一個部門的總費用除以員工的工作時間分鐘數得到);二是產品、服務和客戶在消耗資源時所占用的單位時間數,或者稱為作業單位時間數( unit times of activities ,管理人員通常憑借經驗或者觀察就可以得到)。兩個數字相乘,就可以得到完成某項作業的成本,即成本發生因素的單位費用( cost-driver rate )。
以前所用的作業成本法通過員工調查得到人力資源在各項活動中投入的時間比例,然后根據比例來分攤成本。這個方法的弊端是,員工們報告的時間比例加起來總是會等于 100 %,基本上沒有人會報告說,自己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時間無所事事。在新的系統中,經理們能夠很清楚地看到自己的產能利用率與理想的利用率到底有多大的差距,這方面的信息對提高流程的效率顯然具有重要意義。
在獲取了相關的數據后,管理人員可以采用 “ 時間等式 ” 來計算完成某項活動的時間。比如,在估計某類化學制品的包裝時間時,可以列出這樣一個時間等式:包裝時間 = 0.5 + 6.5 [如果采用特殊包裝] + 2.0 [如果采用空運方式]。類似這樣的等式能夠精確反映出訂單和作業活動的不同特點是如何導致處理時間出現差異的,從而可以滿足錯綜復雜的現實運營要求,并簡化成本模型,降低大量作業活動對財務系統構成的計算、存儲等壓力。此外,所需的數據也很容易獲得,因為許多公司的企業資源規劃( ERP )系統中已經存儲了有關訂單、包裝、配送方式,以及其他一些數據信息。有了這些詳細的訂單數據和事務處理數據,管理人員就能夠迅速計算出完成任何訂單所需的具體時間要求。
那么,新的作業成本法能夠用在哪些方面?它可以用來確定最小訂貨量,準確估算處理退還貨款所需的成本從而要求供應商予以補償,對新的業務進行盈虧情境分析,精確評估供應商是給自己帶來了利潤還是損失。當然,因為數字不會撒謊,所以準確的數字也能夠增強你在談判中的討價還價能力,并且幫助你在信息共享的基礎上與商業伙伴建立相互信任的關系。